返回第119章 幻境示警(1 / 2)望归来首页

“欸,你们回来啦!”

我们刚刚双脚落地,来到原来的地方时,赵岩便满脸兴奋地朝我们飞奔而来。

他的语调中透露出难以抑制的喜悦之情,仿佛遇到了极其令人高兴的事。

我和林苏言对视一眼,心领神会。

接着,林苏言对我说道:“我去找一下蒋莎莎吧,正好可以把鬼医想要收她为徒的消息告诉她。”

“好,快去快回。”

“嗯。”

得到我肯定的答复后,简单一个字林苏言就转身离去。

这时,赵岩好奇地盯着我,急切地问道:“发生什么事了啊?我能听听吗?”他的眼神充满期待,似乎迫不及待想知道答案。

然后,他兴致勃勃地继续说:“你知道吗阿宁,我刚才和林涯在一条小溪边发现了好多胖乎乎的金鱼,它们居然会像人一样开口说话!天啊,我长这么大可从来没碰到过会讲话的动物呢!简直太不可思议了!你说到底神不神奇呀!”

听完赵岩的描述,我微微一笑,轻描淡写道:“其实并不算神奇,因为我自己也拥有一只会说话的小动物哦!”

对于那些拥有灵力的动物而言,岁月的沉淀让它们历经沧桑,特别是身处在充满灵气的环境之中时,更是能够极大地加快其体内灵力值的增长速度。

时光荏苒,日积月累之下,这些动物逐渐具备了人类般的语言能力,甚至开始踏上修炼之路,也并非完全没有可能之事。就像妮妮这只兔子一样,它便是如此神奇的存在!

“啊,为什么?你竟然一点儿都不好奇啊?你怎能不好奇呢?”赵岩此时一脸困惑不解之色。

看着他那副模样,我仿佛明白了他内心急于与我分享的冲动情绪。于是乎,我决定不再对自己拥有的空间有所隐瞒。

毕竟,既然林苏言已经知晓了我这个空间的秘密,那么赵岩和他二人,或许将会成为我未来最为珍视的挚友。

想到此处,我当即便当着赵岩的面,凭借强大的精神力量将妮妮从空间之中取了出来。

赵岩见状,双眼顿时瞪得浑圆,满脸都是难以置信的神情,结结巴巴地问道:“这……这这……这是?”

“瞧你那样儿!既然我都能带你们来到这里,那我直接从虚空中取出妮妮来,又有何大惊小怪的呢?”我笑着用胳膊轻轻撞了一下赵岩。

然后我就继续对他解释道:“实际上,我拥有一个独特的空间,这可是我深藏心底的秘密哦。简单地讲,它就如同隐藏在我脑海深处的一个神秘宝库,可以容纳各种物品。你瞧,妮妮、大白和大灰都居住在我的脑海之中呢!”

话音未落,我迅速将大灰和大白取出,并紧接着释放出了啾啾。赵岩目睹这一幕,眼睛瞪得浑圆,满脸惊愕,一时之间竟然语塞,不知如何形容自己此刻的感受。

许久过后,赵岩方才稍稍镇定下来,努力平复情绪。他环顾四周,仔细打量着这些神奇的生物,然后将我拉到一旁,压低声音问道:“阿宁啊,关于这个事情,你有没有向其他人透露过?难道你不担心别人得知真相后会把你视为异类或者怪物吗?既然你选择告诉我,那可千万别再对旁人提起啊!我真担心你因此遭受不测啊!”

看着他紧张兮兮的模样,我不禁忍俊不禁,轻声安慰道:

“哈哈,你不必过于担忧,目前只有你、蒋莎莎、林苏言以及方禄羽知晓此事。当然,我还打算告知林涯呢!”

“还有啊,你们大可把心放到肚子里去,你们可都是我最要好、最为重要之人,此等机密之事,我怎会轻易告知他人呢?除了你们几位之外,旁人休想要从我这里探得一星半点消息!”

“那是自然,难道我还信不过你不成?如今你既已将此事告知于我,那我便定当守口如瓶,绝不会向任何人吐露半个字儿!”赵岩一边说着,一边用力地拍了拍自己的胸膛,以显示其嘴巴之严紧。“咱们定不会辜负你对我们的信任,将这秘密烂在肚子里便是!”

“如此甚好,来,让我们拉个勾勾,上吊一百年都不许变哟!”

“拉勾勾,上吊一百年都不许变!”

言罢,我们皆相视一笑,心情愉悦至极,欢声笑语萦绕于耳际,久久不散。

然后我和赵岩便去找他们三个人去了。

我实在摸不透林涯心中所想,当我看到他时,正如赵岩说的那样,他目不转睛地盯着那条会说话的金鱼。

“喂!发什么愣呢!”我大步流星走到林涯身边,二话不说,抬手便用力拍了一下他的肩膀。林涯显然没有防备,被吓得浑身一抖,不过转瞬之间就恢复了平静。

他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抹淡淡的笑容:“阿宁啊,别来无恙。其实我刚刚正在思考林苏言之前和我谈论的关于时间的话题,我能隐约察觉到一些异样,但又无法确定具体情况。”

我一边用手摩挲着下巴,一边若有所思道:“嗯……也许这一切都是因为身处画卷之中吧?毕竟与外界相比,这里的规则可能大相径庭。说不定在外头的世界才过去一刻钟、一个时辰,而我们这儿却已历经漫长时光;当然,也有可能反过来,我们度过相同的一刻钟或一个时辰后,外边早已物换星移,数日已逝。”

“嗯,你说得对,我也是这么想的。”林涯的眉头微微皱起,眼神中透露出一丝忧虑,似乎心中仍有不安看样子还是有些担心在脸上的,“莎莎她刚才跟林苏言一起走了。”

“我知道,林涯,你过来一下,我有件事要跟你说。”

“什么事啊?”林涯走到我身边,疑惑地问道。

“咱们边走边说吧,先去找找蒋莎莎。”我一边说着,一边迈步向前走去。

“行。”

……

自从林苏言离开已经过去一段时间了,在寻找蒋莎莎的路上,我向林涯讲述了关于我的空间的事情。起初,林涯显得非常吃惊,瞪大了眼睛看着我,但很快他的表情就恢复了平静,并没有表现出太多的震惊。

他认真地对我说:“这是你自己的秘密,就算我对你突然拥有的能力感到惊奇,我也绝不会有非分之想。这些都是属于你个人的财富,与我无关。”他的语气坚定而真诚,让我感受到了他的正直和坦率。

我能够将自己的这个秘密告诉给他,并把他当作朋友看待,他就已经感到无比欣喜了,至于其他方面的事情都显得不再那么要紧。

听闻此言,我内心深处着实欢欣雀跃,是真的很开心。

早些时候,在蒋莎莎尚未发生改变的时候,我对她并不是特别了解,然而赵岩跟林涯之间的往来倒是颇为频繁。

自从蒋莎莎有所转变以后,他们三个人便时常聚在一块儿,并且还会时不时地找上门来与我相聚,同我分享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将我视作挚友。

在我看来,尽管我身边的好友众多,但在应对这半年间所遭遇的种种事端时,他们三个毫无疑问是最为偏袒支持我的人。

哪怕很多时候,由于受到我的牵连而遭受诸多无妄之灾,承受许多不必要的伤害,可他们仍旧坚定地把我当成好朋友,始终与我并肩战斗、共同进退。

因此,对于他们三个人来说,于我心中的分量同样举足轻重。

我真心实意地感激他们,感恩彼此能够结下深厚情谊,成为知心好友。

我、林苏言与另外三个人终于见面了,大家都非常兴奋地互相交换了彼此所掌握的信息。

一开始的时候,蒋莎莎似乎运气不错,竟然得到了南明离火和能够用来炼制丹药的炉鼎。要知道,南明离火可是朱雀独有的火焰啊!而且这只朱雀还可能拥有神兽之躯呢!可我实在想不通蒋莎莎到底和朱雀之间存在怎样的关联,也许只有随着时间推移慢慢收集更多线索之后才会真相大白吧!

赵岩这边则拿到了一头驴子和一柄虽然可以被他操控却无法真正发挥威力的白色长剑。看起来想要驾驭这样一把带有剑灵的宝剑确实没那么简单呀,估计得花些心思好好琢磨研究一番才行咯~

再看看林涯那边儿,同样收获颇丰——一把剑身整体呈现出玄妙深邃色彩并且伴有一团神秘玄色火苗的宝剑落入其手中。说真的哈,一般情况下火苗不都是红色居多嘛?怎么这里居然还有玄色火苗出现咧?真是太让人感到诧异啦!

然而当真正目睹到林涯手中那团神秘莫测的玄色火苗时,我不禁瞠目结舌、惊愕万分!

而林苏言所获得的则是一柄宝剑,但我并不知晓其确切称谓,只知此剑身呈湛蓝之色,仿佛与他有着极高的默契一般。

不仅如此,他似乎还掌握了少许能够施展的法术技能,只是具体能召唤出何种奇妙法术尚不得而知。毕竟截至目前为止,我尚未亲眼见证过他成功运用这些法术呢。

以上便是我们共同探讨得出的结论。

至于我自己嘛,虽然我的“疾风之剑”尚未被彻底收服驯化,但我倒也并未显得太过焦急。

因为我深信假以时日,终有一日它必将归我所有。

话说这啾啾啊,它可不只是一只普通的鹦鹉那么简单!自从和我签了约以后,它居然也像人类一样能够开口说话啦!

自从我公开了自己拥有空间这个秘密之后,我也就不再遮遮掩掩的了。就像当时我跟蒋莎莎说的那样,兔子妮妮可以跟着他们一起去搜集那些他们找到却无法带走的物品。

不过呢,要想把这些东西从空间里取出来交给他们,妮妮是无能为力的,还必须得由他们亲自来找我才行。

这么一来,大家应该就能看出来吧,我这个空间的好处其实仅仅只对我一个人有效而已。所以说,我真的非常感激这个空间带给我的一切。

哦,差点忘了提系统的事。真是奇了怪了,自从我遇见了南沅浔之后,那个曾经一直在我脑海里响起的、如同机械一般冷冰冰的系统提示音就再也没有出现过了。

尤其是在踏入那幅神秘莫测的画卷之后,仿佛与外界失去了一切联络。不行,待寻得所需之物并离开这画卷世界后,我定要找到南沅浔一问究竟!

当我们商议完这些重要的交流信息后,我估摸了一下时间,发觉已然过去了约略一个时辰。换句话说,我们已经行走了整整一个小时的路程。

就在途经一座简陋的茅草屋时,我停下脚步,转身面向众人,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嗯……诸位,依我之见,眼下是否应当稍作休憩呢?”

赵岩听闻此言,立刻响应道:“我觉得甚好,正巧我也有些饥饿难耐了,阿宁,你可带有食物和饮水?”说话间,他还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咕咕叫的肚子,脸上露出一丝难为情的笑容。

林涯点头表示赞同:“确是如此,咱们已走了这般久,也是时候停歇片刻了。嘿,前方不正是有一间茅草屋么?我方才留意了一番,恰好有三间房舍,我且前去查看一番。”

言罢,林涯毫不犹豫地迈步朝着茅草屋而去。“我也去我也去,等等我!”赵岩高声呼喊着,紧紧跟随着林涯一同前往。

我转头望向林苏言,眼神中透露出一丝疑惑和询问:“你对此有何看法?”

林苏言嘴角微微上扬,语气平静地说道:“全听凭你作主即可。”说完,他便迈步朝那两人所在的方向走去,步伐稳健而坚定,但脸上却流露出一种难以言喻的淡漠与疏离感。